关于组织申报 2019年度雨花台区
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专项13 投融资奖励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 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
权,通过 企业增资 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
增加的融资方式 。
1申报依据
被投企业: 对成功引进创投、天使资金满一年的创业企业,
按其引进创投、天使资金在本区内实际投资额的 3%给予
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孵化机构: 对提供融资服务满一年的孵化机构按实际投资
额的2%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20万元;
投资机构: 对满一年的投资方管理团队按实际投资额的 1%
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以上摘自《关于印发〈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信息服务业
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 〉的通知》(雨委发〔 2019〕27号)专项
13.
2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为 2019年4月22日至5月8日
逾期不再受理
3资金进账时间
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5月7日
4申报注意事项
对于被投企业
1、创业企业是指符合雨花台区产业定位的 非上市初创企业 ,
须在获得 投资前60个月内在雨花台区注册或转入雨花台区,
且申报时注册地仍在雨花台区;
2、企业需加入 区(谷)税源管理系统 且正常报送统计报
表、加入 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 且政策报送统计报表;
3、股权应为 新增股权 ,而非转让股权,且应经过工商变
更,应提供公司章程和相关工商变更通知书。
对于孵化机构
1、孵化机构须注册登记在雨花台区;
2、创业孵化机构须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
间)认定或雨花台区、软件谷众创空间认定;
3、申请创投融资服务奖励, 创业企业在获得投资时须在
孵化载体内注册、孵化 ,申报时仍在雨花台区内;
4、被孵化企业符合 本期申报被投企业要求。
对于投资机构
1、创投机构是指 专业从事 创业投资业务活动的创业投资
公司(原则上需经主管部门备案)及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2、天使投资人是指 独立的自然投资人 ,须在所投标的公
司中仅以战略投资人身份出现,占有部分股权,但不得在
公司内任职;
3、所投企业符合本期申报被投企业要求。
5申报流程
i创业南京群( qq群:252736246)
下载申报表(专项 13)
↓
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
↓
盖章(勿忘骑缝章)且用蓝色皮纹纸胶装
↓
送至软件谷 双创服务中心
徐伟 52887794
许瑾文 52887726
6申报材料
附件13
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
2019年度
项目类别: 投融资奖励
政策依据: 27
专项13政策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