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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
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
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度省
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服务下沉,培育发展农业特色富民
产业,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推动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
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培育农业特色富民产业。聚焦苏北农业特色富民产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文件
苏科资发〔20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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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需求,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
发挥地方资源优势,鼓励支持企业和科教单位开展科技与产业对
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富有特色、有较强竞争力、能带动农
民增收致富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二)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下沉。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
创业服务新需求,鼓励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载体拓
展数字化服务功能,提升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效能,重点开展新
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服务,推动科技下乡和服务下沉。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苏北“6个重点帮扶片
区”和省科技厅“五方挂钩”帮扶点的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鼓励
支持科教单位与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分农业科技成果应
用示范、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和富民强村科技帮促三类项目组织
申报。
(一)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
1.面向苏北地区组织实施。申报对象为苏北地区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
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
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资金筹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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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示范的科技成果须经国家或省有关专门机构认定或
审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主要包括:
(1)优良品种繁育技术应用示范;
(2)农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应用示范;
(3)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应用示范;
(4)农业资源绿色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
(5)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应用示范。
3.项目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主要面向地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 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