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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
精神,2022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将紧紧围绕科技
强省建设需求,重点支持服务我省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
究项目,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
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支撑。现将《2022
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文件
苏科资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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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突出应用导向。主要支
持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
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解决当前科技创
新决策面临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
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
究;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
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1.2022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面上项
目、重点项目两类。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
优先支持具有明确成果应用对象的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
过5万元;重点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采
取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2.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以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名
单为准)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审核推荐的项目数不超
过4项;部(省)属院所、省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江苏省科技
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内相应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审核推荐的项目数
不超过3项;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
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审核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10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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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
位、社会组织等。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
究团队成员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
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
审查不予通过。
4.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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