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2018
年
1
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
为期三年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依法严厉打击
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一类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央
和
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
,
区委、区政府
精心组织
、
积极部署
,
本着
“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
原则,
通过
宣传
发
动
、
线索摸排、证据锁定、
依法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见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共侦破
各
类涉黑恶案件
82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215
名,刑事拘留
188
人,逮捕
137
人,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
1
个。
为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
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
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
踊跃
举报
以下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
村霸
”
等黑恶势力
;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
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
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
行霸等黑
恶势力;
7.
操纵、经营
“
黄赌毒
”
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
地下执法队
”
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其他涉
黑涉恶违法
犯罪线索。
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证
属实将
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
025-84421735
举报邮箱:
249199755
6
@qq.com
QQ
号:
249199755
6
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5
号雨花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雨花台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致全区人民群众的一封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