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审批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退休审批申请条件
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足额缴费。
缴费年限满15年且待遇领取地确认
为本市区的;
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退休审批申请所需材料
•职工档案
•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
•本人核对1992年后的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后签字
确认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
单(参保人员)》。
•因病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书和本人病退申请。
•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
和单位公示表
经办流程
申请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单位提出退休申请,由单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退休审批申请,填报并生成打印退休审
批表(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申请时间为每月11日至30日
受理
•单位在网办大厅申报退休后,于2日内将申报材料送至退休档案受理窗口(水西门大街73号
西一楼)
审批
•受理窗口将收取材料流转至退休审批部门
核 定
•退休审批部门将审批表流转至待遇核定部门进行待遇核定
查询
•单位报送档案后,可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查询退休审批进度、结果和详情。
单位办事
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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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填写
一、1991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对
•以原始档案材料为准,档案必须完整,并具备相应原始材
料:招用、调动、工资、离职等原始材料
•起始时间以县(区)及以上劳动部门认可的招用材料、劳
动合同为准。
•军龄以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
伍之日起算
•离职材料应注意离职原因及单位的处理决定。
工作简历填写
二、1992年以后缴费年限核对
•1992年起实际缴费年限系统自动获取并显示,由单位和个
人核对信息。(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流程操作,请勿直接修
改)
•①实际缴费年限存在缺失的,携带养老保险手册等缴费凭
证至经办窗口核对。
•②存在社会保险费应缴未缴情形的,携带相关材料至征缴
窗口咨询补缴事宜。
•③存在异地养老保险未转移的,请在申报退休前办理转接
手续。
办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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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南京退休审批流程(南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