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科技创新
券
兑现流程
1.
企业
注册时间:2014年1月1日以后;
2.
符合创新
券
发放条件但未在名单内的企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实申请后,
按照申报表(附件1)汇总后
加盖公章于11月26日
前
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同时发送电子版;
经核实后的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后续兑现材料受理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
。
请注意,
2018年
企业
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的比例
以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汇算清缴数据为准。
3.兑付方式:今年无需区、园区先行兑付,请各
区(园区)
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受理和评审工作(财务专家),评审结果
汇总
统计表(
附件2
)加盖公章后于11月29日前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并发送电子版
;
4.科技创新
券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并转移支付相关区与园区;
5.
企业提供
的兑现
材料: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等相关科技服务、自主研发、联合开发中技术外包服务等方面支出的发票或收据(行政事业性收据)
,
按研究开发费用范围实际支出额的20%
给予兑现,每家企业兑现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与以上发票或收据相对应的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交易合同;(3)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4)
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承担纵横向课题证明材料、企业自主研发内部立项文件及其他证明研发投入的材料等)。
特别注意:人员费、研发支出中的间接费不能计入。
6.兑现材料无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1
南京市初创期科技
型
企业科技创新
券
申报表
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区
成立时间
2018年从业人数,人
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比,%
2018年资产总额,万元
2018年销售收入,万元
2018年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的比例,%
附件2
南京市初创期科技
型
企业科技创新
券
兑现汇总表
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区
是否兑现
核审金额(万元)
评审结论
2019年科技创新券兑现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