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明确2025年中秋国庆假日期间
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 2025年中秋国庆假日安排,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
开展,经研究,现将 2025年中秋国庆假日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9月29日至10月6日中秋国庆假日期间 ,网上业务正
常开展(城乡居民 、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停保业务暂停办理 ),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10月7日至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
务正常开展; 10月9日至10日为结算期。
请各地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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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2023年中秋国庆假日期间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