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
2022年春节期间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2022年春节假日安排,结合我省一体化信息平台
上线后的集中统一经办需要,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
现就2022年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服务正常开
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2月7日、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
正常开展;2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14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
请各地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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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 2022 年春节期间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_2022春节经办期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