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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件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工信电子〔 2023〕388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
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
局印发了《关于 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
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 2023〕
228号,以下简称《通知》 ,见附件 1)。为做好我省集成电路
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 2023年9月20日之前,在信
息填报系统( 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
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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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尽早上报至设区市工信 局。各设区市工信 局按照工信部
《通知》 要求,初步审核辖区内各企业上报材料,并于 9月21
日前统一汇总( 申请企业 汇总表加盖工信部门印章,模版见附件
2)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请各地高度重视 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
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和指导本
地区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尽快登录信息填报
系统提交申请,确保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三、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 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半导
体行业协会联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袁肆益 ,025-69652667;余茂洋,
025-69652947。
省半导体行业协会: 胡建,0510-81190090、13806182116。
附件:1.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
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申请企业 汇总表模版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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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
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函〔 2023〕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
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3〕1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 2023年
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管理方
式、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通知如下:
一、本通
附件1:工信厅发改委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