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板块: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
〔2023〕243号
)(附件1)和市工信局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雨花台区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
请各板块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示范内容,突出增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功能,组织推荐一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应用典型项目。推荐的申报主体在雨花台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中央企业可直接报送工信部,不在推荐范围之内。对于已列入前期工信部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受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已获省级示范类项目优先推荐,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企业不予推荐。
省工信厅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筛选、推荐上报。获得部级示范的项目,在申请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时将予以优先。
请各板块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件)送至我局(联系人:杨川,电话025-52407764),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yhxcytjb@126.com。
附件:1.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
〔2023〕243号
)
2.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实施方案
3.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
4.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5.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6.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7.推荐项目汇总表
雨花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5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