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千企升级
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关于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指示精神,落实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1〕452号)的要求,在紧密结合企业升规工作的基础上,参照规上工业企业的分布,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库条件
围绕全省 16 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市八大产业链和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全面梳理在宁国企、产业链龙头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上市(拟上市)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四新”类企业,组织推荐更多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具体入库参考标准条件见附件1),做到应入尽入、能入则入。2021年度专精特新市级培育企业和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都需申报入库(数据更新)。
二、申报审核管理
(一)网上申报。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企业通过 “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
https://www.smejs.cn/qqindex.aspx
),点击 “入库申请”后按要求和流程逐步填报(具体要求登录平台后参阅相关说明)。新入库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待审核通过后进行入库申报;在库企业需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更新数据(因系统新增了需填报数据项,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并指导此前已入库的企业进行数据更新操作)。
(二)审核确认。
各板块要积极组织发动并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我区具体目标数量见附件2)。区发改委依据各板块《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审核拟入库的企业名单,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对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市工信局负责对入库企业进行市级审核。
(三)动态管理。
各板块要加强对入库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咨询交流、实地走访调研等,积极调度资源、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市工信局将加强对入库企业运行态势的研判分析,实行企业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定期汇总发布有关分析报告。原则上每年对入库企业名单集中审核调整一次。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企业申报入库是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关键步骤,是认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提工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认定都将从入库企业中遴选,入库企业将作为政策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