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抽查工作指南
(2021年)
1.被抽查企业需通过评价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企业职工人
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7012)》等证明材料。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在11月15日
前完成抽查工作。
2.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能提供有力
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请评价工作机
构将此企业信息报送当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由省级科技管
理部门做撤销处理。
3.抽查材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A701012)”中,有些企业在汇算清缴中并没有享受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无法上传该表。请上传企业上年度“研发
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
汇总表。
4.企业上传的抽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材料”主要上传可能影响企业入库资格的证明材
料,由企业自行判定进行上传。
需核对企业上传的《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
员数)》中的职工总数是否超过500人,如果职工总数和科
技人员数和评价信息不一致,需手动输入职工总数和科技人
员数,重新计算评价分数。
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
总计 职工总数**人 科技人员**人
序号 职工姓名 是否是科技人员
2
需重点核对《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总计是否超过两亿。若超过两亿,则
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
3
需核对《利润表》上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超过两亿,以及和评价信息表内的
营业收入是否一致。若大小超过两亿,则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若主营
业务收入和评价信息表内的营业收入不一致,则需要手动输入主营业务收入,
重新计算评价分数。
需核对《利润表》上主营业务成本是否和评价信息表内的营业成本一致。
若主营业务成本和评价信息表内的营业成本不一致,则需要手动输入主营业务
成本,重新计算评价分数。
4
需核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内第39项年度研发费用小计和评
价信息表中研发费用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手动输入年度研发费用小计,重
新计算评价分数。
5
若企业不能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则需要提供《研发费用
辅助账汇总表》。需核对《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中研发费用支出总额和评
价信息表中的研发费用总额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要手动输入研发费用支出总
额,重新计算评价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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