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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 2020年度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
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软件谷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
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广大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
推进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
特新发展道路,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年)》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
入库和 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 2017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
中小〔2020〕530号),我区将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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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 2017年度省级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
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
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 请各版块 充分组织动
员,企业自愿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建立全省千企升级万
家企业培育库。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的企业也需
申报入库。
(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申报企业 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
况良好。具体申报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 产品。
2019年,申报 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60%
以上,拥有 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
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位居国
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000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或利税总额 800万元以上(含 800万元),主导产品
(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 3年营业收入
平均增长率 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 10%以上;生产技术、工
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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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3%。
(2)创新类。2016年(包括2016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 (新
技术、新产业、新 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
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三)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2017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
关于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 2020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区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