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
第一部分 人社惠企政策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
.
政策项目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
.
政策主要内容
对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
1000
元
/
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
.
文件依据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
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
2023
〕
130
号)
4
.
政策解读
(
1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享受条件?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户负责人除外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且补贴申请期间招用人员处于参保状态。
(
2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等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中小微企业一次
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见习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暂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
3
)补贴标准
是多少?
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
人。
(
4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如何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花名册》、企业
纳税凭证等材料
。
5
.
咨询电话:
025-
86590831
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1
.
政策项目
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
.
政策主要内容
2022
年
2
月
10
日后(含当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
50%
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
80%
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
6
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3
.
文件依据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人社〔
2022
〕
89
号)
4
.
政策解读
(
1
)
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
南京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