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
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软件谷产业发展部、各街道(园区)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
2019
〕
1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名城建设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
2020
〕
1
号)和《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发〔
2019
〕
11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0
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项目(第二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南京市注册且在本市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失信行为。
(三)企业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
。其中:
1、
2019年已获市奖补支持的相关项目后续新增的技术装备投入,原则上可在连续两年时限内分次
进行申报
,但
申报
的技术设备购置
发票
不得重复使用,且本年度内同一企业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
2、市拟支持的2020年技术装备投入奖补
项目
,其
备案或核准时间应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
,
获得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地在本市
区域
内
;
项目技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应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
,
且累计设备购置金额
应
达到
200
万元(含)以上(已获得疫情期间中小微工业企业技改
补助资金的
项目,
其
2-4
月经审定的设备
购置额
可
统计到相关项目的设备购置总额中
,但
该部分设备购置额
不再给予
奖
补)。
3、
根据市委
、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名城建设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
2020
〕
1
号),对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
100
个高端项目,按技术
装
备投入总额
15%
、最高
1000
万元给予奖补。申报高端项目
技术
设备奖补除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列入市政府发布的
2020
年
“
双百工程
”
重点项目计划,且符合全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
五
)企业购置的技术设备应当在本市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同时,设备付款和使用状态符合现场审计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的复印件。
(三)企业投资项目技术设备购置清单(详见附件一)及发票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
2019
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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