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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
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
计划(社会发展)将紧紧围绕高质 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
重点支持人口健康、 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大共性关键
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培育民生 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
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 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
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文件
苏科资发〔 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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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1.重大科技示范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围绕公共安全、长
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可持续发展和人口健康等重点领
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
姓生活。
2.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 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
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 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
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 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
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3.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
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 范。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
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 关系民生、 受益人群多、 技术集成度高、
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优
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4.医药
针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 推动我省医药
产业迈向中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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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
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 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项目第一负责人(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
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
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
过300万;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
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 2: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
其中“干细胞”和“精准医疗”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