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
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
,软件谷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根据《关于推进服务型制造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服务〔2020〕657号)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期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2〕195号)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按照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原则,请各
板块
组织
所属
企业对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二、
请各
板块
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
所属
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参与申报,做好示范企业
和从
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
平台申报
材料
初审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
申报材料由
板块
负责汇总,并填写“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盖章
反馈电子版
和PDF版
),于5月2
3
日
(
周一
)
11:00
前将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纸质件一式
3
份及电子版),连同推荐文件一并报送至
我委
。逾期不予受理。
市级
联系人:丁杰 025-68788751
刘金龙18551624546
区级
联系人
:
成 宁 陈星宇 52412374
邮
箱:
fagaijugongyeke
@
qq
.com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条件
3.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
4.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
雨花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7
日
备注:申报企业不
少于30%的服务型收入,如
果单独开服务发票的,就以服务发票计数,如果以产品发票开出的,就要看合同里有没有明晰产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这种情况建议去做专项审计,同时要提供明细表,里面列明每个合同中产品收入多少,服务收入多少,写明测算方式。
2022.05.07发改委--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