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 财政厅
文件
苏工信综合〔2022〕115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 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
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8
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
财规〔2020〕29号),现制定发布《 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 1,以下简称《项目指
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以下简称 “智改数转 ”)。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 进行技术改造;支持 行业龙头骨
干企业创建 “智改数转 ”标杆示范; 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 等新型基
础设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据产品化以及 开展“智改数转 ”咨
询诊断。
(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 产业化。支持企业 围绕国
家重点突破方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急需突破方向、
产业基础领域开展攻关,实现研发突破 、迭代应用和产业化,提
升产业基础高级化 、产业链现代化 水平。
(三)自主品牌企业培育 。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专精特
新小巨人 企业能力提升 ,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
大活动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事项。
(四)绿色低碳发展。 支持企业 节能降碳技改和绿色制造建
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五)产业 支撑体系 建设。支持建设 制造业创新中心、 集群
发展促进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消费升级 平台、产
业人才培训等产业支撑 体系。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
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1年以上(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其中,工业互联网标识解
析类等前瞻类项目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
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
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
本次不得再申报项目。
(五)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级以上授
牌认定奖励 、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 重大活动项目除外,
但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六
附件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