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项目制培训申报指南(试行版)南京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1政策解读
支持企业开展稳岗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100—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01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或半停工半停业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不少于24课时的“稳岗项目制培训”并申报补贴。所指企业不含人力资源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企业参加“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由用工企业申领补贴。补贴对象
02 补贴标准综合学员满意度、稳岗率等因素确定,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且满意人数/培训合格人数,稳岗率=培训合格且申领培训补贴时在岗人数/培训合格人数。(1)培训学员满意度(四舍五入取整,下同)≥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且满意的在岗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培训学员满意度≥80%、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且满意的在岗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2)其余按培训合格且在岗的人数给予企业100元/人的培训补贴。(备注:满意度测评为不满意、培训不合格、离职人员不予补贴)补贴标准
03 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政府培训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补贴享受次数
041.企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可采用网络课程、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灵活组织,并将疫情防护、安全生产等知识纳入培训课程。企业可自主确定考核方式,采用岗位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形式评价参培学员培训效果(成绩),并做好相应记录。有关要求2.企业要科学安排培训,强化培训管理,明确培训目标,确保培训质效。补贴申领采取告知承诺制,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施训,有效实现援企稳岗目标。对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所核发款项予以追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043.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施训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培训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培训过程安全平稳,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要求4.“稳岗项目制培训”项目申报时间至2021年11月15日止,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贴结算。
02操作指南
04一、系统登录1.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稳岗项目制培训申报指南(更新版).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