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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宁安委办〔 2020〕144号
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国庆中秋
期间安全生产检查 督查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
成员单位 :
为切实抓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
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和《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 2020年国庆
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 〔2020〕139号)
精神,立即在全市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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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部署要求,坚持企
业自查自改与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
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确保不发生重特
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压降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和
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
态,确保国庆 中秋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营造一个安
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 。
二、检查范围、内容
1.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
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
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
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组织协调重
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属地政府和企业在国庆中秋节日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领导带班、 24小时值班值守等落
实情况;企 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 和值班值守 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方式
1.文化旅游和游乐场所、游乐设施。由市文旅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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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配合。重点检查旅游安全、游乐设备
设施安全、景区车辆安全, 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明确
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宁安委办〔 2020〕
117号)情况等。
2.交通运输。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
局、南京海事局配合。重点检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
特别是外省、外市进入我市高速公路卡口的安全管控情况。
3.重大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
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活动履行审批手续情况,属地责任和主
办
宁安委办〔2020〕144号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