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202
1
年度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真实性核查表
申报主体
项目名称
所属类别
具体核查内容
核查情况
1.
申报主体是否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且正常
经营
1
年以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
项目备案
(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
手续是否完备
,
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
是否有
说明材料
。
3.
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清单、设备发票
(或
付款
凭证、
合同、进货单
等
)
和现场实物是否一致
。
4.
项目申报表
中
的
经济指标
与
证明材料
是否
一致
。
5.
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
6.
其他相关内容
。
核查结论与建议:(可附不超过
100
字的文字说明)
核查人
员
:(
签字
)
核查负责人单位及职务:
核查负责人联系电话: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项目真实性核查根据《
江苏省
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苏
工
信综合
〔
2020
〕
213
号)要求开展,
所有
核查人员
须现场
签字;
2.
项目核查表须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附件4 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真实性核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