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 政策助手 工业和信息化部、厅、局

附件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docx

2023 DOCX   4页   下载0   2024-10-01   浏览0   收藏0   点赞0   评分-   771字   10积分
附件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docx 第1页
附件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docx 第2页
附件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docx 第3页
附件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docx 第4页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苏科 技规 〔20 17 〕 380 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 为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省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 〔20 17 〕 79号)的 要求 , 省科技厅 会同省 商务 厅、 省 财政厅、 省 国税局、 省 地税局、 省 发展改革委制定 了 《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镇江5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已认定的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继续有效。从2018年1月1日起,以上5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按照《 管理办法 》执行 。 2 、各 地 科技 、 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发展改革部门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管理 工作中,对内外资企业 要 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做好沟通与协作工作。在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 及 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税局 江苏省地税局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 12 月 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报: 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 12 月 29 日印发
附件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docx
下载提示

下载仅供个人学习使用,请勿对外分享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