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软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雨软办发〔2019〕
10
号
关于2020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关于2020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宁工信综投〔2019〕238号)文件精神,
为做好
雨花台区内企业
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
库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类别
(一)产业地标打造
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四个已发布产业地标行动计划的产业地标建设,生物医药待地标行动计划出台后,再组织项目入库。
(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重点支持重大工业产业建设、都市型工业发展、节能和绿色改造,以及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项目。
(三)初创期企业扶持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项目培育。
二、项目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雨花台区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纳入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和区(谷)税源管理系统,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
;
(
三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
四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
五
)按市财政局、市社会信用工作小组《关于在部分市级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安排中开展企业信用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状况良好;
(
六
)《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项目申报事项
(一)
申报单位须将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章后
上报。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地标(除工业互联网项目)材料
报送至
雨花台区软件办(设在软件谷战略发展局),地址:软件大道186号1号楼321室。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项目申报须对照《申报指南》中的有关要求,按类别进行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同一企业项目实施内容相近的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
(三)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未填报《承诺书》的一律不予立项扶持。各地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补助类重大项目需进行现场核查,部分重大项目需进行专项审计。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限为2019年10月1
0
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h
关于2020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雨软办发〔2019〕10号)红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