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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通知-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区).docx

2022 DOCX   4页   下载0   2024-09-30   浏览1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189字   1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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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软件谷有关部门、各街道 、 开发区: 根据 市 工信 局 市 财政 局 下发的 《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流程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2 、 软件谷有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区负责审核板块内项目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在“ 2023 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 ”盖章推荐至区工信局(软件处项目 推荐至 谷产业发展部),区工信局 、谷产业发展部 通过 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 http://172.23.12.6/jsjxw ) 审核项目材料。对审核通过的项目 将会 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 , 2022 年 11 月 18 日前 报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扫描上传系统,线上审核同步完成。 3 、企业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各 板块 初审并报送 盖章推荐汇总表 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过时不再受理。 二、审核把关要求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请各 板块 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有失信行为不予推荐,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须出具验收意见的项目,项目推荐单位如未出具验收意见,不得列入推荐项目汇总表。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 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单位,本次不得再申报项目(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三、 随机抽查要求 市 、区工信部门 、谷产业发展部 将开展 项目真实性核查工作, 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 参加核查人员 共同在《项目真实性核查表》上签字负责,并由市工信局扫描上传至管 理系统。 四、加强后续监管和绩效评价 各 板块 对获得支持的资金项目加强后续监管,根据省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专项资金任务书》签订,同时监督企业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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