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软件谷有关部门、各街道
、
开发区:
根据
市
工信
局
市
财政
局
下发的
《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流程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2
、
软件谷有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区负责审核板块内项目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在“
2023
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
”盖章推荐至区工信局(软件处项目
推荐至
谷产业发展部),区工信局
、谷产业发展部
通过
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
http://172.23.12.6/jsjxw
)
审核项目材料。对审核通过的项目
将会
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
,
2022
年
11
月
18
日前
报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扫描上传系统,线上审核同步完成。
3
、企业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各
板块
初审并报送
盖章推荐汇总表
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过时不再受理。
二、审核把关要求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请各
板块
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有失信行为不予推荐,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须出具验收意见的项目,项目推荐单位如未出具验收意见,不得列入推荐项目汇总表。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
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单位,本次不得再申报项目(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三、
随机抽查要求
市
、区工信部门
、谷产业发展部
将开展
项目真实性核查工作,
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
参加核查人员
共同在《项目真实性核查表》上签字负责,并由市工信局扫描上传至管
理系统。
四、加强后续监管和绩效评价
各
板块
对获得支持的资金项目加强后续监管,根据省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专项资金任务书》签订,同时监督企业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
区通知-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