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南京最新复工政策
解读与劳动关系处理
谢娟律师
谢娟律师简介
谢娟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专业中
级经济师。现为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
所劳动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点睛网点读平台专
栏作者、新浪微博知名法律博主,擅长人力资
源劳动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
风险防控服务 。
谢娟律师自 2008年起先后担任知名大型企业
人力资源主管及总监职务。律师执业以来担任
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并常年开展企业劳动用工
法律风险防控主题讲座,为南京市企业服务中
心、北京 321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培
训讲师。
2020年新春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迅速席卷全国。 2020年1月20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
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自此之后,各省市纷纷启动重大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打赢这场疫情攻坚战,各级人民政府先后出
台了延长假期、推迟复工等多项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在此情况下,延
迟复工期企业如何合法用工,成为各企业密切关注的焦点。
前言
目录
目录
ONTENTSC
1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2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
3疫情期间的工伤事宜
4 答疑环节
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1
1月24日至2月2日 的 工 资 发 放
2
2月3日至2月9日 延 迟 复 工 期 间 的 工
资发放
3
2月3日至2月9日 延 迟 复 工 期 间 可
否安排职工休年假
4
复工后员工返宁被政府要求隔离
的,工资如何发放
5
因疫情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的,工资如何发放
6
因 疫 情 影 响 企 业 延 迟 发 放 工 资 的 ,
是否构成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1月24日至2月2日的工资发放
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1.25
-
1.27
休息日
1.24、
1.28-
1.30
延长春节假期,属于休息日
1.31
-
2.2
1月24日至2月2日的工资发放
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1月24日至2月2日的工资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二)休息日安排劳
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
资报酬。
若员工这段期间都在休息,工资中只有 1月25日至1月27日计薪。若员工
在这段期间存在加班,则按照上图所示支付加班工资。
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1月24日至2月2日的工资发放
1
疫情期间南京最新复工政策解读与劳动关系处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