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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关于印发《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22 PDF   6页   下载0   2024-10-01   浏览1   收藏0   点赞0   评分-   2529字   1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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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管理工作, 培育一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依据国家 和省认定标准,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 细化、特色化和创新型特征的企业。 第三条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管理工作, 每年召开一次或视情召开会议,通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入 库情况,推进解决有关问题,研究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日常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入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第四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入库工作坚持“主动发现、 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入库条件 第五条申请企业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制造类 1.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或利润总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2.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 3.拥有2项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具 有专有技术; 4.主导产品(服务)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或进入 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5.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8%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 率8%以上; 6.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 研发机构; 7.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值不低于 3%。 (二)软件类 1.上一年度不亏损,营业收入2000万元-1亿元,近2年主 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8%以上; 2.近2年企业年软件收入占比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 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收入占比不低于40%,其中自主开发相关产 品收入分别不低于40%和30%; 3.从事细分领域(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 嵌入式软件、平台软件、行业通用软件等)软件收入占全部软件 收入35%以上,市场占有率在同类国内企业中名列前茅或全省前 5位; 4.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5.大专以上员工比例不低于50%; 6.近2年研发强度不低于8%(其中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 总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70%); -4- 7.近3年获得至少2项相关原创发明专利或10项软著; 8.具备软件工程质量保证能力。 第六条申请入库所需材料分为必备材料和辅助材料,通过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jxw.nanjing.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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