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电动
自行车用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的通知
各
企业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
,按照
区
工信部门工作要求,请
有
电动自行车整车生产、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生产、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生产
的
企业
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
2022
年
11
月
1
6
日前加盖
企业
公章后书面反馈我
部
,
逾期视为无
。
联系人:
贺鹏
联系电话:
52
887620
邮
箱:
1453332656
@
qq
.com
附件: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情况汇总表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部
2022
年
11
月
1
1
日
附件:
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涉及产品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发企业 关于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