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知识产权
局文件
宁知〔2020〕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
江北
新区科创
局、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市委
《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名城建设加快提升 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
宁委发
〔2020〕1号)、2019年1号文和2018年1号
文配套
细则《南京市关于
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共有五个:
(一)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创建项目
该项目面向在南京市内具有一定规模、运营良好的电子商务平台。本年度计划遴选2-3家。
(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示范项目
该项目面向已经通过验收的市级以上电子商务平台创建项目的承担单位,支持其继续
做优做
强。本年度计划遴选3-4家。
“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创建项目
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应在本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项目申报书任务,切实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本年度计划遴选2-3家。
(四)“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示范项目
该项目面向已经通过验收的市级以上“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创建项目的承担单位,支持其继续
做优做
强。本年度计划遴选3-4家。
(五)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
该项目针对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结案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纠纷案件。支持遭遇国外
政府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调查或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
及达成
和解的我市企业。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发展方向的企业,名额不限。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单位应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良好,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且根据申报项目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
创建项目
1.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2.电子商务平台以销售工业制品等产(商)品为主,
特别
以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