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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 资金
重点产业技术 创新项目指南
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 建设专项资金重点产业技术创新
项目,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的部署 ,聚焦提
升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 50条重点产业链创新能力,重点支持
企业创新载体建设、“ 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创新产品首购
首用、产业人才培育等,为全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供 有力
支撑。
一、企业创新载体建设
(一)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建有研发机构
的企业加大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投入, 加强研发机构建设, 提升
技术创新能力。
1.支持条件。
(1)申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建有研发机构 (如
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
工业设计中心、 全球研发中心等 各类研发机构 )。
(2)项目在2022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
间,实际发生的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 购置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
含税)。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指 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 研发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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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和工具、试验测量仪器及配套软件等。
2.补助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的 研发设备及配套软件
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 额度最高不超
过4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 。
3.申报主体。 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
4.支持数量。 不超过20个。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省级制造业
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包括实验 /试验平台建设、研究开发、测
试验证、人才引培、行业支撑服务等方面内容,支撑行业关键共
性技术开发、转移扩散和工程化商业应用。
1.支持条件。
(1)获批复建设且 经考核合格 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未满3000万元。
已获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的, 需通过验收 。
(3)有固定研发场所,有全职运营团队和研发团队,有健全
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保障项目所需资金。
(4)项目起始时间应在 2023年1月1日(含) 之后,项目
结束时间应 在2026年12月31日(含)之前。项目实施期最长不
超过3年。
(5)项目总投入 包括实验 /试验平台 建设、研究开发、测试验
证等方面发生的设备(含配套软件)购置费,测试化验加工费,
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以及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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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等费用,研发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与创新
能力建设内容直接相关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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