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第一批)
项目申报
的
预
通知
一、
项目类别
(一)
鼓励工业企业增产扩产奖励项目
1、申报条件
(
1
)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
2
)
2023年1-2月完成工业总产值1.5亿元以上、同比增速超10%,且一季度增速不低于1-2月水平。企业产值和增速数据以统计联网直报数据为准。
(
3
)
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不予奖励。
市
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结果为D类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市级工信专项资金项目。
(
4
)
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对于有这种行为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收回全部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库,取消其3年内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的资格。
2、奖励标准
按照1-2月工业总产值净增贡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3、申报联系科室及联系方式
工业经济科
,025-
52412374
。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
1
)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南京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
3
年
3
月3
1
日
)。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诚信守法,
依法纳税
,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经营活动的企业
。
(2)
产品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集成电路生产线上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或开展多项目晶圆(MPW)首轮流片,产品种类不受限制。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费用包含掩膜/光罩及首次晶圆制造费用。本次申报的首轮流片费用总额不少于40万元。
(
3
)
2020、2021、2022年三年内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
4
)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拥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5
)
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和经营场所,且必须使用正版的EDA等工具。
(6)
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不予奖励。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
2023年市工信专项资金(第一批)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