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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信息月报
2019年第2期(总第 7期)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19年2月1日刊发
目 录
★政策公告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13
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2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3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 2019年第4号)及解读
12366★ 热点咨询问题
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问答
★涉税提醒
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点搬迁公告
二、本月 “纳税人学堂 ”课程安排
纳税咨询电话: 12366
网上办税:
http://www.jsgs.gov.cn/ col/col566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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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公 告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9〕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
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 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 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 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
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
涉税信息月报2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