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会计,快收下这7个税务筹划妙招!
做过建筑业财务的都深有感触:
建筑业会计是真难当!
因为建筑业的毛病太多了!
虚列成本、虚开发票、公转私、无发票报销、
不愿意交所得税、不给农民工买社保、
管理人员没交个税、
委托付款、“挂靠”...
建筑业会计不仅累,工资低,风险还高,
到哪办点事儿,让你留指纹、拍照
全部的压力都是会计来承担!
关键
老板可能还会怀疑你让公司多交了十几万税!
汇总
建筑企业税务稽查4大自查清单
、建筑行业预缴的财务处理办法,以及
建筑行业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
01建筑企业税务稽查四大自查清单
一
是否正确选择计税方式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增值税计税方式有两种情况:
1、营改增前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开工标准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或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如实际开工日期有不同,以实际开工为准;税收稽查中会检查老项目条件适用是否正确,是否有存在将新项目强行包装为老项目享受简易计税的情况。
2、清包工工程和甲供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实务中的土方、劳务、装修都有可能是清包工模式。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这里需要
注意三点:
1>全部或部分甲供都可以作为认定甲供工程的条件;
2>不仅仅是设备材料,动力甲供也可以作为认定条件;比如电力供应就属于动力;
3>对于建筑总包而言,按照财税[2017]58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需要注意
如果符合这个条件的总包方只能选择简易计税,不能进行选择。
二是否按照要求预交税款
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有两种情况:
1、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
按照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建筑企业如果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交税款,直接在征管局申报即可;如果跨越地级行政区,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收到预收款预交增值税
建筑安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建筑业会计的7个税务筹划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