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南京市工业企业
重大
设备技
改
项目奖补的通知
软件谷有关部门,各街道
、开发区
:
根据
市工信局通知要求,现组织
202
2
年南京市工业企业
重大设备技改项目
奖补项目申报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
雨花台区
注册且在本
区
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
(三)
企业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
、区
有关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相关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应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后获得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
(四)
项目的技术设备购置发票开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且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后),至奖补申报截止日止,
单个项目当年累计设备购置发票金额达到
5000
万元(含)以上。
同一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可连续申报两年,按项目当年技术设备购置总额的
10%
给予奖补,但不得重复使用技术设备购置发票,且该项目的奖补资金当年封顶
2000
万元。
(五)
企业购置的技术设备应在本市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出售。企业购置的技改投入设备(含软件),其实际已付款比例应达
5
0%
以上,设备达到生产状态,设备按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融资租赁设备、非生产厂家直接销售的设备(进口代理设备除外)、未拆封安装设备、未调试完成设备、关联交易采购的固定资产、工具、夹具、低值易耗品、设备付款资料不齐等不予认定。
(
六
)企业没有
严重
失信行为。南京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评价为
D
类的企业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已连续两年获得市级技术装备投入奖补支持的不再予以奖补。
已获得国家、省有关财政资金支持的投资项目,
不得
申报
本项
奖补资金。
(七)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
代理
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对于有这种行为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收回全部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
记入信用信息库
,取消其
3
年内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的资格。
二、申报材料
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奖补申请表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的复印件
企业投资项目技术设备购置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五)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奖补资金信用承诺书
(六)
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企业
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
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附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南京市工业企业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奖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