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
202
1
年度
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工信局、财政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
1
年度
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
1
〕1
98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流程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要求
省申报通知明确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在线项目申报截止日为
6
月
30
日
20时
,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
二、申报流程要求
各
区(开发区)
工信部门通过
管理系统
审核
本地区
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
市里
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
区(开发区)
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
2
份),
并
附申报系统自动生
成
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
202
1
年
7
月
5
日前
报送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并扫描上传系统,线上审核同步完成。
7
月
7
日前,市工信局各条线处室完成线上审核,推送到综合规划与投资处
。
三、审核把关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等。
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四、
随机抽查要求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事前、事中支持类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随机抽查
(
专精特新小巨人、标准领航、省级以上授牌、中小公共平台(基地)
为事后类项目)
,
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真实性随机抽查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市工信局项目条线处室参加,共同在《项目真实性核查表》上签字负责,并由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对申报事前、事中支持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的,所有申报项目均开展真实性核查;申报数量超过10项的,按照超出数量的20%累加核查。
五、加强后续监管和绩效评价
各区(开发区)对获得支持的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南京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