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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南京市).docx

2021 DOCX   4页   下载0   2024-09-30   浏览1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207字   1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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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 202 1 年度 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工信局、财政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 1 年度 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 1 〕1 98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流程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要求 省申报通知明确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在线项目申报截止日为 6 月 30 日 20时 ,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 二、申报流程要求 各 区(开发区) 工信部门通过 管理系统 审核 本地区 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 市里 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 区(开发区) 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 2 份), 并 附申报系统自动生 成 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 202 1 年 7 月 5 日前 报送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并扫描上传系统,线上审核同步完成。 7 月 7 日前,市工信局各条线处室完成线上审核,推送到综合规划与投资处 。 三、审核把关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等。 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四、 随机抽查要求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事前、事中支持类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随机抽查 ( 专精特新小巨人、标准领航、省级以上授牌、中小公共平台(基地) 为事后类项目) , 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真实性随机抽查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市工信局项目条线处室参加,共同在《项目真实性核查表》上签字负责,并由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对申报事前、事中支持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的,所有申报项目均开展真实性核查;申报数量超过10项的,按照超出数量的20%累加核查。 五、加强后续监管和绩效评价 各区(开发区)对获得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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