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
2021
年度《雨花台区都市工业智能制造
企业培育计划(试行)》申报指南
一、
重点都市工业企业培育
入
库
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高、带动性强,
2021
年度,
产值
2000
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平均营收增长率不低于
30%
,或
产值
1
亿元以上且近三年平均营收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产值
5
亿元以上且近三年平均营收增长率不低于
15%
的
规上
都市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
(
1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
雨花台区
都市工业智能制造企业培育计划
申请书;
(
3
)
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
2018
、
20
19
、
20
20
、
202
1
年度审计报告
。
提供的审计报告
(该通知要求提供的审计报告均按此要求)
应附有二维码,报告包括:审
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
4
)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2021
年
12
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盖章件(
B204-1
);
(
5
)
2020
、
2021
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二、专项申请
1
、
创新森林培育。对于培育库内企业的自主产品,
2021
年度
通过南京市创新产品评价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通过江苏省首台
(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给予
20
万余奖励;获得省级工业设计大赛铜奖、银奖、金奖的分别给予
5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奖励。
〔注:
该条款
为
奖励企业,即同一企业当年有多个产品列入
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
或同一企业当年有多台
(套)
设备获得
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
,只获一次奖励
〕
申报材料:
(
1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
雨花台区
都市工业智能制造企业培育计划
申请书;
(
3
)
南京市创新产品
、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
、
省级工业设计大赛
奖项认定文件(根据
申报
类别提供);
(
4
)
2020
、
2021
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2
、
企业投入支持
。
2021
年度
企业投资技术设备购置金额达到
200
万元(含)以上的,
获得市级奖励的,
在市级奖励基础上,按其在规定期间内购置的技术设备总额
10%
比例给予奖补,同一企业每年可申报多个项目,累计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
。
申报材料:
(
1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
雨花台区
都市工业智能制造企业培育计划申请书;
(
3
)
2021
年度
投资技术设备获得市级奖励
相关认定文件;
(
4
)
2020
、
2021
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3
、
企业成长激励
。
对于培育库内企业,
2021
年度
工业产值首次达到
5000
万元、
1
亿元、
5
亿元、
10
亿元、
50
亿元、
1
附件1:2022年度《雨花台区都市工业智能制造企业培育计划(试行)》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