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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
文件
苏科区发 〔2021〕64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 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才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
为深入推进“五坚持五提升 ”人才工作体系 建设,鼓励支持
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 ,积极推动江苏
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 高质量发展 ,经省人才 办和省科技厅
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 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 项目重点支持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医药 、
智能制造 、节能环保 、新能源汽车 、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
数字经济 、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 、先进制
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 领域的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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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 ,属省级科技人才 ,享受我省各地 区、各
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
2、入选的科技副总 ,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 产学研合作 ,企业
投入高校院所 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 、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 ),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
作项目”指导性计划 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请人才和 人才派出单位 协助),向企业
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 。请各地人才办 、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请各设区市汇
总后统一报送 )。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2021年科技副总 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 人才申报 管理系
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 须上
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其中项目申报书有 人才本人签名
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 上传),截止时间 5月30日。网上申报完成
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 )将与网上申报 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
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 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
附件2,一式两份,A4型纸张,注明正本和副本 ,其中正本中的
真实性承诺书 、项目申报书 、合作协议书 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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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原件的复印件 )。申报人(或申报企业 )应客观、真实、完整
地填写申报材料 ,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 ,一经
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记入诚信档案 。
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 高度重视科技副总 项目申报工作,认
真审核,保证质量。请各设区市 6月10日前将推荐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