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
2020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工信局、财政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流程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要求
省申报通知明确的在线项目申报截止日为5月15日,最后八天实行错峰申报:(1)产业升级平台建设类项目:5月8日-9日全天;(2)技术改造升级类项目:5月10日-11日全天;(3)龙头骨干企业培育类项目:5月12日-13日全天;(4)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类项目:5月14日-15日全天。
二、申报流程要求
各
区(开发区)
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
管理系统
审核
本地区
项目材料
(审核平台为互联网)
,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
市里
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
区(开发区)
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
2
份),
并
附申报系统自动生
成
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
2020
年
5
月
17
日前
报送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并扫描上传系统,线上审核同步完成。
5
月
20
日前,市工信局各条线处室完成线上审核,推送到综合规划与投资处
。
三、审核把关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各区(开发区)财政部门配合工信部门按要求做好本地区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
和
审计报告审查
。
四、
随机抽查要求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事前、事中支持类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随机抽查(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为
事后类项目
),
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真实性随机抽查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市工信局项目条线处室参加,共同在《项目真实性核查表》上签字负责,并由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对申报事前、事中支持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的,所有申报项目均开展真实性核查;申报数量超过10项的,按照超出数量的20%累加核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0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市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