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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docx

2021 DOCX   5页   下载0   2024-09-30   浏览0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606字   1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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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 软件谷有关部门, 各街道(园区) :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 〔 2021 〕 23号)要求,按照《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经信规 〔 2015 〕 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见附件1),现就我区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培育创建及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工作 (一)注重宣传,加强培育。各板块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育辅导,积极组织所属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优秀工业设计企业及工业设计园区参与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的培育和创建工作。 (二)精心组织,认真填报。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创建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工业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主体为工业设计园运营单位。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为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减轻企业负担,请各版块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把关。 二、关于2017年度认定(复核)的江苏省工业设计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 各版块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所属单位申报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6(已认定为国家级中心的企业视同初审通过),申报复核材料具体要求与创建申报相同,申请复核单位不需要在线办理,只需提供2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创建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7。企业在线申报时请在材料完备后一次性提交,在线办理时间为3月22日9:00至4月20日17:00(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 (二)为便于材料备查,申报创建和复核的单位均应提供2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各板块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单位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实事求是、要件齐全、内容完整。请各板块将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收齐汇总(一式2份)后连同推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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