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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白云机场”、“上市公司”或“公
司”)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姓名: 吴嘉青
联系方式: 010-6505 1166
联系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27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 龙海
联系方式: 010-6505 1166
联系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27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国际机
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0〕2409号)核准,白云机场
非公开发行 297,397,769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994.44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87,464,713.5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
(信会师报字 [2020]第ZC10543号)。白云机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
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中金公司担任白云机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 ,对白云机场 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自上市公司发行证券起对 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已与白云机场 签订保荐协议 ,该协议已明确了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等方式,了解 白云机场 相关情况,开
白云机场[600004]_上证A股上市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202204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