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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件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苏工信综合〔 2024〕102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 2024年度江苏省 制造强省建设 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
位:
为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 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 (苏
办发〔2023〕15号),推进 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
系,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8
号)、《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和2024年度江
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 预算,现制定发布 2024年度江苏省
制造强省 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 1-1~1-4,以下简称《项
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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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产业技术创新。 重点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
“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创新产品首购首用 、产业人才培育
等。
(二)智改数转网联 。重点支持工业软件推广应用、智改数
转网联项目建设、优秀服务商培育等。
(三)产业转型升级。 重点支持 淘汰落后改造、绿色 制造、
服务型制造升级示范等 。
(四)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650”产业服务 体系建设以及国家、 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
任务和活动。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对省内制造业企业设备
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具体 方案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制造强省 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
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生产经营正
常。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
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同一项目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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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省工业和信 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
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次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省制造
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可以同时享受。
(五)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六)《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进入省工信厅网上政务
服务旗舰店(网址: 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点击“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原省级工
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核) 进入申报页面
区通知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