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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于 2018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应到董事 18人,实到董事 13
人。李汝革、王洪军、刘春华、任永光、曾湘泉 5位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李汝革副董事长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王洪军董事委托邹立宾董事行使表
决权,刘春华、任永光董事委托赵军学董事行使表决权,曾湘泉独立董事委托陈
永宏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 有效表决票 18票。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公司董事长 李民吉、行长张健华、财务负责人关文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季
春泉,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 表的真实、 准确、完整。
§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
末增减(%)
总资产 2,612,991 2,508,927 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80,904 168,055 7.6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12.55 11.55 8.6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750 -100,680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40 -7.85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0,623 50,087 1.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13 14,227 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498 14,203 2.08
基本每股收益 (元) 1.07 1.04 2.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07 1.04 2.88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7 1.04 2.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3 9.70 下降0.8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2 9.68 下降0.86个百分点
注:
1、2018年3月,本公司对优先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8.40亿元。在计算基本每 股
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并按照《公开发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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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
订)》相关规定计算。
华夏银行[600015]_上证A股上市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解密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