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 财政厅
文件
苏工信综合〔2021〕198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 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
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8
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
财规〔2020〕29号),现制定发布《 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 1,以下简称《项目
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技术改造升级。 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
化方向,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等,实施技术
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产业链 现代化水平以及本质安全水平。
(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 支持企业在重点领域完
成对技术熟化、中试验证、批量生产等工程化阶段瓶颈持续创新
攻关,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五基”产品、重大装备短板、 关
键软件和系统等 “卡脖子”技术和产品。
(三)数字经济培育创新。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
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据产品化以及
数字经济服务体系建设。
(四)龙头骨干企业培育。 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 、专精特
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 ”企业能力提升 、标准领航质量提升,以
及省委、省政府部署 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和政策文件明文规定
的奖励事项 ;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产业升级平台建设。 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 、集群
发展促进机构、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平台、产业人才培训等产业支
撑平台;支持绿色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申报条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
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1年以上(截 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工业互联网标识
解析、工业互联网安全等前瞻类项目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 近三年未发生 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
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在建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三年。
(五)同一项目获得 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
支持;同一申报单位 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 尚未完成验收的 ,
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
(六)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