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
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板块:
根据市工信局通知要求,为引导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促进消费端与生产供应端之间数据流动,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我区2023年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指链接消费端与生产供应端,赋能生产制造与供应链协同,实现按需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形成不断优化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的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雨花台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申报平台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创新引领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信息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工作组织
(一)请各板块对照《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范》(附件1)要求,组织本辖区内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工作,负责本辖区平台企业申报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申报书》(附件2),材料报送至所在板块(纸质材料两份+电子材料)。
(三)各板块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于9月22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两份)送至区工信局,电子件同步发邮箱:yhxcytjb@126.com。
(四)市工信局将对各推荐项目组织评审,并将评审通过项目推荐至省工信厅评选江苏省十大信息消费优秀平台。
联系人: 杨川 025-52407764
附件:1.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2.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申报书
3.江苏省信息消费优秀平台推荐汇总表
雨花台区工信局
2023年9月12日
发板块 关于开展2023年信息消费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