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 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预通知
各街道(园区)
,
软件谷相关部门
:
根据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 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预通知》
要求,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APEC技展会)将于2023年11月9日至11日在山东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第十二届APEC技展会以
“
绿色发展、数字赋能、融通创新、共享共赢
”
为主题,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亚太地区以及
“
一带一路
”
沿线国家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合作、提升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能力,展会拟设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及新能源、医药及医疗器械、工业互联网及产业服务、特设产业展区等6个行业展区。
本届技展会除行业展览外,将举办开幕式、APEC中小企技术交流大会等专题论坛和产业链配套活动,拟邀请境内嘉宾
、
境外嘉宾(包括APEC经济体政府部门、商协会、中小企业、专家学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代表)
,
展商客商,专业观众等参展参会。
二、参展组织
本届APEC技展会初步安排江苏省展位
5
0个
左右
,
省工信厅拟组织产品可展示、可体验、观众参与度高的专精特新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和有意愿的优质中小企业参展,集中展示我省中小企业最新产品和服务,展现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是APEC中小企业领域规格最高、影响最广、规模最大,专门服务于APEC中小企业创新成果交流、展示、交易、合作的重要平台。各
板块
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展,原则上1家企业1个展位,以可展示、可体验、可互动的展品为主,最终参会名单由省工信厅择优确定。
1、请各
板块
于
9
月
19
日
11:00
前反馈联络员信息(省厅《预通知》附件
1
)
,
对接落实展会相关工作
。
2、请各
板块
于
9
月
2
0
日
11:00
前反馈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省厅《预通知》附件2)
。
联系
人
:
成 宁、陈星宇 52412374,
yhtqfgwgyk@163.com
附件: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
二
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预报名通知》
雨花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8日
2023.9.18--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 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