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组织
2019年
南京
市创新名城1号文专项资金
(第二批)
项目申报的通知
区
财政局,
软件谷战发局、财资局
,各
街道(园区)
:
为深入贯彻落实
市委
《
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
》
(宁委发〔
2019
〕
1号
)
、《
关于建设创新名城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汇编
》(宁委
办
发〔201
9
〕
12
号)等文件精神
,
推进我市
军民融合发展
,
现将201
9
年
创新名城1号文专项资金(第二批)
项
目申报
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
类别
取得军工行业相关资质
奖励项目。
二、
项目
申报
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
南京市
注册依法纳税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
在2019年1月1日之后(以通过现场审查日期为准)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A类)其中任一种资质的
;
(
三
)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
四
)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
五
)
按市财政局、市社会信用工作小组《关于在部分市级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安排中开展企业信用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状况良好;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
南京市军民融合企业取得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参见附件
一
);
(
二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三
)
相关认证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四
、
项目
申报事项
(一)
项目申报资料上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纸质版材料一式
三
份装订成册,报所属地
街道(园区)
审核签章后
,报区发改委
。
(
二
)
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
二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
与
完整性负责,未填报《承诺书》的一律不予立项扶持。各
属地街道(园区)
,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
项目申报截止时限为
201
9
年
5
月
15
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
南京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下载
(
http://jxw.nanjing.gov.cn/
)。
联系人:
区发改委
雷凯
,电话:
52450750
。
附件一
:
2019
年市创新名城1号文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
表
附件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区发改委
201
9
年
4
月
30日
其中,
关于组织2019年南京市创新名城1号文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