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计划类别: 科技服务业骨干 机构入库申报
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 培育库
入库申报书
(2023年度)
申 报 单 位
企业 负 责 人 电话
企业联系人 电话
单 位 地 址
主 管 部 门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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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 本次入库申报数据除“基本情况”,其余 采集起止时间 均
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超出该期限取得的
各类成果、数据不纳入本次 入库登记 范围。各类成果以正式发
表、合同签订或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2. 本《入库申报书》中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涉密信
息不得在材料中提交。
3. “主管部门 ”指江北新区科创局、各 区(园区)科技(人
才)局。
4. 申报单位编制申报书,须根据申报通知及本说明的内容
要求逐项填写, “科技服务机构信息表” 内栏目不得空缺,如某
项栏目内容没有,请填 “无”或“0”。
5. 按照“科技服务机构信息表” 中顺序提供佐证材料,如
某项栏目内容没有,请保留标题,正文部分写 “无”,如佐证材
料有缺漏, “科技服务机构信息表” 中相关数据视为无效。
6. 申报书请统一用 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佐证材料 应有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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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 申请(承担、获得)单位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信用承诺
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执行经费
管理等相关规定,为项目实 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承诺项目实施各阶
段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
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如出现违反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科研不端等失信行为,愿意根
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 严肃调查处理或配合相关调查机构调查处理;
2. 取消计划项目评审资格;
3. 撤销计划项目立项,并收回市拨经费和奖励资金;
4. 根据失信情况,记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信用评
价表,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省信用管理平台,列入社会
信用记录,接受相应处理;
5. 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等。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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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申报通知要求,我单位对该
申请单位及其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承诺如下:
1.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发生安全生产
附件1-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