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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 财政局,昆山、泰兴、沭阳、常熟、海安市(县)
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2020年度省科技成果
转化专项资金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 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 紧扣
省“十三五” 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任务, 聚力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
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深入推进新型产业技术集成创新试点, 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
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 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先 进制造业集群向中高端攀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文件
苏科资发〔 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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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实
施,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现将《 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 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支持重点
1. 突破产业核心技术。 围绕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加快构
建先进制造业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
术,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科
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形成重大标志性战略产品,促进产业中
高端攀升。
2.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汇聚国内外重 大科技成果,加快推进创新
型领军企业形成国际竞争力, 助推成长型企业成为细分行业隐型
冠军,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3. 推进产业集成创新试点。 大力促进创新资源在半导体、
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集聚,探索任务目标导向的项
目组织方式,集成联动、积极推进 新型产业技术集成创新试点,
培育打造优势明显的产业创新集群。
4. 提升高新区发展水平。 瞄准“一区一战略产业” ,进一步
强化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主阵地作用,集成资源、统筹推进创新
核心区建设,助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大力支持
长三角一体化重大布局项目,打造 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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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
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
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 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须
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