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基函〔2024〕321号
关于征集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
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 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省基础科学中心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和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的指示精神,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
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签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合作
的框架协议》,设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围绕长三角区域
重要战略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协同创新。为加强长三角基础研究
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现面向全省征集项目指南,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长三角联合基金项目实行 “企业出题 ”机制,组织和支持优势
力量联合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 培育发展新质
生产力,支撑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
过500万元/项,项目实施期 3-4年。
二、领域方向
聚焦江苏省重点产业领域的应用基础科学问题和 引领产业
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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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前沿科学问题,重点 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
量子科技、合成生物 、新能源、新材料 等产业领域进行征集。
三、征集对象
以江苏省内注册企业为主,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需
要联合企业共同凝练提出相关指南建议。 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
织辖区内企业牵头凝练指南建议,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相
关专业研究所提出指南建议,省基础科学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领域
科研团队提出指南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指南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深入挖掘和凝
练产业发展的基础科学问题,由江苏省相关单位联合长三角三省
一市范围内的高校、院所、企业等 创新主体 联合承担实施(省外
单位至少1家)。
(二)项目指南提出的 基础科学问题应提炼精准,特色鲜明,
具备较强的创新性;指南内容 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
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不得选取陈旧或与已资助项目
(省级及以上)重复 的项目指南方向 。
(三)本次征集的指南建议将作为长三角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编制的重要参考,请认真组织并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 每个科
技主管部门推荐数原则上 不超过5项。项目指南需求表(详见附
件)需加盖公章,于 2024年8月7日(周 二)前报送至
kjt_j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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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处 宗卫正 025-57713531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葛宇洋 025-84215986
附件: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6
附件1关于征集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