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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技术合同登记要求、操作流程及奖补政策
一、技术合同登记要求
1、可以登记的合同类型: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
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均可在系统中登记。其中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建设工
程、加工承揽、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不做登记。
2、企业可以作为卖方登记合同,也可以作为买方登记合同。同一家企业,买卖
双方身份变更时,只需在系统提交变更申请,无需再次注册。
3、合同一定要有明确有效期,系统中填写的起始和结束日期为合同有效期,非
开发周期或者服务周期。如合同缺少明确有效期,补充有效期说明,甲乙双方盖
章确认,与合同一起上传系统登记。若合同中明确有效期已过期,需签订延期协
议双方盖章后再上传至系统。
4、系统中需上传合同原件红章扫描版本,若合同有骑缝章,骑缝章需完整,每
页对应都有,合同签章页签章、个人手写签字(个人姓名签章)及签订日期需填
写完整。
5、合同如涉及硬件、设备、样机、利用研发经费采购设备等条款,需在合同中
明确硬件数量(最多不超过2套)及金额,且填报的技术交易额要扣除设备硬件
费,如不涉及硬件,请勿约定相关条款。系统中的技术交易额请填写含税金额,
不需要扣除税款。
6、务必注意合同基本信息(合同类别、技术领域、计划来源、知识产权、买方
信息等)填报准确,其中,若合同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他技术,请选择
“技术秘密-未涉及知识产权”,请勿直接选择未涉及知识产权。买方信息按营
业执照上注册地址所示选择行政区划,不要选“市辖区”,需明确至具体区域。
7、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应有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归甲方或者
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可享受减免税。
8、合同金额约定若显示“最大金额为XXX”、“金额不超过xxx”、“预计金额
为XX”、“金额以订单为准”等,必须上传实际结算的双方盖章的订单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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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的对实际履行金额的补充协议,以订单或补充协议的金额作为成交额登记。
二、技术合同登记系统操作流程
1、注册及登录:请检查电脑浏览器及版本,平台运行需要谷歌浏览器,版本要
求40及以上版本。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www.jszwfw.gov.cn/进入江苏
政务服务网。已注册过政务网的用户,直接用法人用户名密码登录;未注册过政
务网用户,点击【法人注册】完成政务网注册后再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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