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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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2019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人、元
基本信息
单位经营地址
邮编
单位经营区划
区
街道
社区
邮箱
法
定
代
表
人
姓名
联
系
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QQ
或微信号
单位银行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报情况
上年度财务
实际
列支数
职工人数
本期申报
缴费人数
工资总额
年申报缴费基数
差
额
本期申报差额
审核差额
单位缴费
水平
2018
年度月人均
申报缴费基数
2019
年度月人均
申报缴费基数
申报数与报表数差额原因
扣
减
因
素
增
加
因
素
项
目
人数
工资总额
项
目
人数
工资总额
2018
年减少参保人员
2018
年新增参保人员
保险关系在原单位人员
挂靠本单位参保人员
聘用退休人员
其它
劳务派遣(代理)人员
实习人员
其它
合
计
合
计
上表数据信息按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填报,本人确认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我单位已将本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额公示,并保留了全部参保职工个人确认的原始资料备查。
工会主席
/
职代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意见
:
受理人: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
2019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申报时间
2019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20
日
二、申报情况
(一)上年度财务列支数
1.
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
2018
年底从业人数。
2.
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
2018
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应与在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总额相一致。
(二)本期申报
1.
缴费人数:指用人单位实际应申报人数(即《花名册》中人数,
在录入《花名册》时切勿调整表中各列顺序和添加与申报无关的字符。
《花名册》
“
备注
”
栏中显示已离职状态的人员均须填列。
2.
年申报缴费基数:指应申报人员申报的
2018
年度月缴费基数之和乘以
12
个月。
3.
用人
单位(
企业
)为职工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与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相一致。
(三)
社保申报.docx